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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农委[2007]11号

中共姜堰市农业局委员会关于创建和谐机关的实施意见

各支部,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根据市"和谐姜堰暨和谐机关创建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机关干部整体素质,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加强机关建设的长效机制,经党委研究,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强化与时俱进观念,强化终身学习理念,强化执政为民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创新、转变作风、优化服务,全面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素质,全面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水平和效果,努力建设依法行政、行为规范、运转协调、民主文明、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和谐机关,确保实现"姜堰争越位,泰州保十年冠,江苏有位置"的奋斗目标,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局上下掀起创建和谐机关的热潮。创建和谐机关是市委、市政府的明确要求。要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学习与领会,强化学习理念,端正学习态度。全体机关干部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学习是为生存铺路、为发展架桥、为未来投资"的意识,牢固树立终身学习、学有所长、学以致用的理念,切实增强学习的方向性、实效性和科学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真学、真信、真用,提高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㈡牢固树立真诚服务三农的理念,密切与基层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明确一切服务工作都是为了群众,是围绕群众利益而展开的。要下大力气解决好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问题,解决好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和谐发展。
    ㈢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团结友善的和谐关系
    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同志之间的和谐关系,建立"政令畅通、步调一致"的上下级之间的和谐关系,建立"团结协作、互相支持"的农业部门之间的和谐关系。
    1、要抓好党建工作,积极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用。局党委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积极参与政务、业务管理,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使党建工作形成条块结合、上下"一盘棋"的局面。
    2、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创建活动,将两者有机紧密地融为一体,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将"丰收杯"、文明创建、"百名党员干部进百企"等活动纳入构建和谐机关的整体工作部署,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业务过硬、廉洁高效、党和人民放心的好队伍。
    3、要建立机关内部的和谐关系。班子成员之间心地坦荡、互相包容,要换位思考、增进理解,要顾全大局、求同存异,构建团结和谐的领导班子。科室之间应该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机关各部门、每个人与党委、领导班子保持高度凝聚力,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讲团结,善于团结身边的人,团结基层群众,团结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机关每个人之间都要和睦融洽,建立起健康和谐人际关系。
    4、要构建和谐机关的外部环境。处理好与外部的关系,真诚地与上级机关、友邻单位、社会各界、基层组织打交道,在相交相处中,与他们真诚沟通、培植感情、增进互信、加深友谊,进而促进整个系统在一个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中更好地发展。
    三、实施步骤
    1、学习讨论阶段(2-4月)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谐姜堰暨和谐机关创建大会的总体部署,局党委组织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讨论,认真学习和谐社会建设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深入开展创建和谐机关活动。
    2、创建整改阶段(5-9月)
    对照和谐机关创建的目标和具体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座谈会,明察暗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深入排查,找准机关及工作人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履行职责、行政服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行为举止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及"万人评机关"中基层群众所提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处理、整改好问题,维护全局形象,积极参与申报争创"十佳部门"。
    3、交流展示阶段(10-11月)
    对照创建目标,进行自查自评,评选出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样板和谐科室,进行重点培植,并进一步排找不足,总结经验,组织内部交流汇报交流,将创建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完成任务指标,初见成效。
    4、考核评议阶段(12月-2008年元月)
    推荐和表彰在创建和谐机关活动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和谐机关创建情况总结,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为加强对创建和谐机关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局成立创建和谐机关工作的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各口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科、室、站、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实施创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和谐机关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创建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成立组织,细化责任,明确进度,稳步实施,有序推进,抓好落实。要强化责任意识,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切讲大局,一切围绕整体,无条件服从市委、市政府、局党委的决定,保持全局上下高度一致。
    2、深入调研,广泛发动。要从实际出发,科学把握创建和谐机关工作的核心和重点,找准存在问题,克服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充分运用演讲、征文、辩论等喜闻乐见的创建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多视角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员参与、全员监督的氛围。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典型,搞好交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保证创建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
    3、搞好协调,整体推进。要搞好协调,结合中心工作开展创建和谐机关工作,确保中心工作和创建两不误、两促进;要抓住契机,大力优化内部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凝聚人心、激发工作热情的活动,坚定信心,消除顾虑,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万人评机关"活动争先越位,针对不足,抓差补缺,最终形成机关干部人人参与创建活动的顺向合力,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并取得成效。
    4、表彰先进,强化督查。强化创建活动的督查工作。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各类优秀典型,由局党委予以表彰;同时对领导不力、创建活动效果较差的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在创建活动中,强化对本系统创建工作的督查,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先进经验,及时对照标准、排找差距,并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落实达标措施。

中共姜堰市农业局委员会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制作:姜堰市农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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