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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姜堰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在省、市农业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引下,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努力加强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整顿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我市行政执法工作起步于1999年,五年多来,我们始终把维护农村的稳定,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作为农业执法工结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探索综合执法工作的新路子,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先后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先进单位,泰州市农委、省农林厅表彰为农林行政执法先进集体,2004年4月被农业部表彰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农民日报、江苏经济报、江苏农科报、泰州日报、中央电视台、江苏电视台、泰州电视台、姜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多次报道了我们的执法情况和执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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