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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的提出与发展,是农村实行家庭承包制以后当代中国农业发展史上最伟大的创造、最辉煌的实践。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农业产业化理论,必将对推进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产生深远影响。
一、关于产业化的理论描述
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过20多年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农业产业化的理论研究还刚刚开始。目前对产业化的理论概括和归纳,莫衷一是,众说纷纭。早期,有的专家认为农业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产业,农业产业化的提法不科学;约定俗成以后,有的专家认为产业化就是国际上所说的“农工商一体化”;也有的专家提出了农业企业化的观点。到目前为止能够称的上权威表述的,最早是1995年人民日报在介绍山东农业产业化经验时配发的社论中是这样描述的:“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的主导产业和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体系”。时任省农委研究室主任、农委副主任张永森同志,最早参加了农业产业化的调研与制度设计,他在《山东农业产业化的理论与实践》一文中是这样描述的:“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为基础,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先导,以龙头企业为纽带,以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在坚持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点产品、主导产业,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经科教一体化的要求,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优化组合,形成各具特色的龙型经济实体,以达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最终目标是,农业走上城乡优势互补、产业相互促进、抵御市场风险、承载农业劳力、良性循环、协调发展之路,从而建立起农村新型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
从这两种描述中我们感受到了制度设计者们的远见卓识,20年来经济社会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最初产业化的这些理论描述,至今仍然是指导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的理论基础,也是深化产业化经营中需要坚持的重要原则。仔细对照分析这两种描述,他们的共同点都重点强调了“一体化”、强调了“以市场为导向”、强调了“主导产业”。这些重要的观点实际上是产业化的核心内容,张永森主任的表述又强调了“在坚持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使产业化的发展基础更为明确。
但与任何新生事物一样,农业产业化也具有浓厚的时代特征,也具有与时俱进的品质。在当时的社会经济环境下,产业化的目标任务只能是体现那个年代历史赋予他的使命,随着时代的演进、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改变,应该赋予农业产业化更加崭新的内涵。十六大以来,中央相继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制定了城乡统筹发展的治国方略,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要求,明确了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目标。农业产业化作为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选择和现代农业的重要实现形式,所肩负的历史重任更加繁重,内涵更加丰富。如何在新的背景下对产业化进行理论概括,对深化产业化经营具有现实意义。我个人认为,产业化的理论概括不能拘泥于纯经济学概念,应侧重于实践经验的总结,侧重于时代特征的描述,侧重于对发展规律的把握。瞻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前景,总体趋势是要在全省形成符合现代农业要求的产业体系;形成一大批产业关联度高、技术装备优良、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形成比较完备的农业主导产业和产品的研发体系;形成更加紧密、更加规范的利益联结机制。具体的理论概述,应该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要包含产业化的基本任务和目标,二要包含产业化的基本途径,三要包含产业化的发展条件。按照这样一个设定,我对农业产业化的理论描述是:“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全面提高农业的国际化、市场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业和农民组织化程度,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推行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以城乡统筹和工农协调发展为前提,以新型农民和现代企业家为主体,以先进科技和现代工业装备为条件,以现代经营管理理念为引导,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层次上实现农业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在这里,引入了“国际化、标准化”等新内容,体现了时代要求,引入了“新型农民和现代企业家”,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农业产业化的首要任务;把“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农业产业化的目标;把“提高农业和农民组织化程度,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推行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作为主要途径;把“以城乡统筹和工农协调发展为前提,以新型农民和现代企业家为主体,以先进科技和现代工业装备为条件,以现代经营管理理念为引导,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层次上实现农村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作为发展条件。这都体现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总书记对山东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最新要求。
这样概括是否全面、准确,只是一家之言。
二、关于产业化的发展趋势
产业化的载体是产业,主体是企业,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水平直接决定了产业化的发展水平。因此,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遵循现代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抓好产业发展和企业壮大这两个关键环节。
一是加速企业集群,推动专业化生产。从理论上定义,企业集群是指以一个主导产业为核心,大批相互联系的企业向某个区域空间内集合。从世界范围看,随着社会生产分工的细化,以中小企业为主导的企业集群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我们要改变目前龙头企业“各自为战”、“单兵作战”、互不关联的格局,积极引导产业相关的企业,通过产程分工、相互协作、关联经营、集群发展,真正形成“一条龙”式的产业链条。这样可以有效降低企业间的交易成本,有利于资源共享,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市场应变能力。
二是加速产业积聚,推动区域化布局。现代产业组织理论认为,产业积聚具有放大产业竞争能力的功效。农业产业化发展到一定水平,必然引发龙头企业向一定区域集中,形成产业积聚。我省已经形成的产业积聚区,也证明了这一规律的必然性。产业在地理上的集聚会带动要素资源向这个区域流动,会带动产品市场向这一区域集中,从而形成产地信誉和品牌效应,极大地提高企业市场占有率。
三是加速资本集中,推动规模化经营。资本是企业的核心,现代经济中,没有足够规模的优质资本作保障,要把企业做大做强是不可能的。龙头企业要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并不断发展壮大,就必须利用市场经济的办法、产权重组的方式、金融信用的手段,“大鱼吃小鱼,快鱼吃慢鱼”,把分散的中小资本合并成大资本,集中集约投向重点企业,膨胀企业规模,提高企业有机构成,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四是加速跨区域经营,推动一体化进程。目前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双重挑战,资源和环境的双重制约,又使农业龙头企业面临着更大的竞争压力。要摆脱压力,实现持续发展、跨越发展,企业必须树立跨区域经营的意识,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的产业大分工,打造山东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全国、全球的独特优势。利用我们已有的技术、资本、人才、品牌等优势 ,走出省门办产业,走出国门办产业,构建起总部在山东本土,企业网络覆盖全球、全国的总部经济型结构布局。
三、关于产业化的联结机制
农业产业化的利益联结机制是产业化的命脉,我们虽然摸索建立了多种联结方式,但总体来说不是很成功。我们赋予了企业一些过高的责任,让他们带动农民增收,让他们向农民返还利润,让他们为农村兴办公益事业等。其实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他们永恒的目标。他们为农民为农村办一切好事的前提,都是要以不损害企业利益、有利于企业发展为前提。企业压跨了,受损失的不仅是企业。企业发展了,客观上就是帮助了农村,带动了农民。所以,破解利益联结这个难题,不能单方面要求企业承担多少责任,而是要强调互惠互利,共建共享。一是要通过产权关系沟通企业与农民的双向联系。一方面鼓励农民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宅基地占有权、财产性资产、技术、产品等参股龙头企业,另一方面要鼓励企业以资本和产业参与农村建设,企业以资本优势激活农村资源,农村以资源优势盘活企业资本,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内联式结合。二是鼓励合作社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自我服务、互惠互助的性质,又有国家的政策扶持,是农业产业化最具活力的生力军。合作社办企业,产权明晰,利益直接,农民的收益与产权、贡献量直接挂钩,既能调动生产积极性,又增强对企业的责任感。合作社实行退社自由、退社退资的原则,农民经营风险小,无后顾之忧。三是建立货价跟踪制。农民的收益与企业的销售结果挂钩,农民除按合同收取货款外,还参与企业交易后的分配。企业事先预期产品交易价格,低于预期价格成交的,农民不再参与二次分配,高于预期价格成交的,多收部分,农民按比例分成。农民可以通过产品的标识系统,跟踪产品的交易结果。这样做可以把农民和企业连的更加紧密,农民有了获取二次收益的机会,就会更加重视产品质量,更加维护企业利益。
四、关于产业化的经营模式
我省最近几年出现的“企业+合作社+基地”的经营模式,在不少地方取得了成功,也已经表现出了蓬勃的活力。与传统模式不同的是,这种模式里有三个经营元素(企业、合作社、基地),两个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其中合作社与基地互为载体,一体化经营。两个主体在产业联结上也是一体化的,各自处在产业链条的一个环节上,互为支撑,互相联系。在法人治理上却是独立的主体,合作社是独立的法人组织,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这种模式体现了企业集群(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企业法人),体现了产业分工和专业化生产。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的程度较高,合作社对农民的带动比较直接,企业的经营风险得到有效化解,这应该是重点发展推广的一种模式。目前我省“企业+基地”的模式也比较多,企业自办原料基地,基地依附于企业。这种模式体现了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体现了规模经营,在保障产品质量、稳定原料供应、实施科学管理等方面非常有效。但需要改造的是,在经营体制上,应该把基地从企业中分离出来,把基地实体化,成立基地公司,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这样更有利于农业企业化,生产专业化。从长远看,“合作社+企业”的模式会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而应运而生。
五、关于产业化的政策体系
农业是弱质产业,对农业的政策扶持是世界各国政府普遍的做法。农业产业化属于农业产业范畴,农业龙头企业具有与工商企业不同的特点,应纳入政府重点扶持范围。在政策体系的构建上,要在WTO绿箱政策的框架内,重点建立健全如下政策体系。一是补贴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技术改造、技术研发、贸易促进、企业“走出去”等环节,实行补贴制度;二是政府投入政策,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产品市场建设、企业基本建设、节能减排项目、环境治理项目等,纳入年度财政投资预算;三是金融支持政策,金融机构要建立农业龙头企业融资的绿色通道,增加贷款规模,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实行综合授信,下放管理权限。四是政策性保险制度,特别是对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通过政策性保险,规避贸易风险、汇率风险以及自然风险。信息来源:中国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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